关于开展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工作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公 告

2022年第18号

关于开展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决定开展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工作,鼓励网络运营者通过认证方式规范网络数据处理活动,加强网络数据安全保护。从事数据安全管理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按照《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实施规则》(见附件)实施认证。

特此公告。

附件: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实施规则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