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指引:企业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密切关注数字税

7月23日,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工作指引》(下称“指引”)。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经济成为未来全球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各国纷纷将数字经济视为重大战略机遇,国际合作与竞争面临新形势。

指引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有利于实现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有利于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有利于企业参与全球产业链重塑,巩固和创造国家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优势,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国内国际双循环。

为此,指引要求推动数字经济对外投资合作,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战略,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合作与竞争等。

其中,重点工作包括积极融入数字经济全球产业链、加快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经济企业、优化数字经济走出去布局、建设数字化境外经贸合作区等。

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布局海外研发中心、产品设计中心,汇聚全球创新要素,加强与境外科技企业在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领域开展合作,联合研发前沿技术等;鼓励企业抓住海外数字基础设施市场机遇,投资建设海陆光缆、宽带网络、卫星通信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中心、云计算等算力基础设施等;鼓励制造业企业主动参与制造业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服务,加快应用工业互联网开展境内外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等先进制造,提高生产和管理效能等。

随着国家间对数据竞争愈演愈烈,以此为由头的反垄断、数字税等成为国家间角逐的手段。

指引强调,企业在走出去的同时,要强化数字经济走出去的指导监管、做好数字经济的风险防范、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规则标准制定等。

鼓励数字经济企业完善内部合规制度,严格落实中国法律法规有关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的规定,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及国际通行规则;提高产权保护意识,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技术措施,保护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支持企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密切跟踪全球数字经济反垄断及加征数字税最新政策动向,做好应对准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