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共7章60条,重点从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作出规定,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



条例特别强调了“大平台”的特殊责任。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大平台”要从关爱国家未来的高度,认识到自身产品对未成年人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其中未成年人网民规模突破1.91亿,农村未成年人的上网比例也在逐年增高。然而,未成年人的网络技能却主要用于娱乐游戏和聊天购物,硬件知识、网络学习等基本素养相对缺失。“大平台”对未成年人影响力大,就要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在相应的互联网产品服务设计之初,就要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理特征、行为习惯,建立相应的合规制度、特殊保护规则,不要存任何打擦边球的心思,更不能成为诱惑侵害未成年人的“狩猎场”。


条例明确了家庭监护、学校教育、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离不开家庭、学校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父母的网络行为对未成年人有言传身教的作用,能够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健康上网,亲子关系越好的家庭,孩子的网络认知能力、技术能力和创造能力越强;学校现有课程体系之下,网络素养相关的教育内容还没有被全面、合理、科学地纳入义务教育的各个阶段,无论课程内容和课时数量,还是师资队伍和教学水平,都无法完全满足需要,学校应承担起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的重要责任,提升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意识,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文明上网,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积极主动地针对各种侵害未成年人信息安全的行为果断“亮剑”,倒逼所有网络产品都必须真正为未成年人负责。只有人人参与,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同心圆,才能形成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氛围。


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网络晴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也是在守护我们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