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曝光一批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

VSole2022-08-08 18:40:57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针对暑假期间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增多的情况,国家网信办会同公安部,深入清理网上涉诈有害信息,精准提示潜在受骗群众,从严从重打击不法分子,维护未成年人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今年以来,已处置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万余起。

暑假期间,国家网信办反诈中心监测发现多起针对未成年人的电信网络诈骗事件。不法分子经常以加入“明星粉丝QQ群”为诱饵,声称完成任务可领取礼品或明星签名,诱导未成年人进行转账或刷单;有的宣称免费赠送游戏装备,再通过“激活费、认证费、验证费”骗取未成年人钱财,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国家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网站平台积极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在处置涉诈有害信息、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方面发挥了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一些网站平台还存在责任认识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QQ、快手等社交类平台、短视频平台要落实信息内容管理要求,持续排查处置涉诈信息、群圈、账号;建立完善账号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账号,落实账号实名登记制度;建立完善涉诈举报机制,及时处置和反馈网民涉诈举报;对现有应用、业务、技术进行安全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对相关企业未履行风险控制责任致使群众受骗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提高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为提高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识骗防骗能力,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以下均为化名):

一、2022年5月,海南省吴某(12岁)使用母亲手机登录某QQ群,看到有人免费发放游戏皮肤,随后吴某添加对方为QQ好友,微信扫描二维码领取皮肤。对方告诉吴某其账号存在非法领取行为,需联系后台工作人员处理,否则要赔付10万元,被判刑1年。吴某非常害怕,添加了对方另一个QQ账号,并按照对方语音提示,扫描二维码支付6500元,事后吴某母亲发现异常并报警。

二、2022年7月,山西省黄某某(17岁)在玩手机游戏时,网上有人表示要高价购买黄某某的游戏账号,随后双方添加为QQ好友。对方让黄某某登录一个叫“下芬购”的网站,称该网站为正规游戏交易平台,很多游戏玩家在此买卖账号。黄某某同意出售账号,但对方称用来购买账号的钱款被“下芬购”网站冻结,需出卖人黄某某充值进行交易确认,黄某某便在该网站充值2次共3000元,后发现对方的QQ联系不上,该网站也无法登录。

三、2022年5月,广东省谭某某(15岁)在玩手机游戏时,有人添加其为微信好友,并宣称可以帮其解除未成年人手机游戏的时间限制。谭某某信以为真,并依照对方的视频指导,偷偷使用家长手机先后3次扫码支付,合计被骗3800元。

四、2022年3月,重庆市马某某(12岁)在快手刷短视频时,看到免费领取游戏装备的信息,便根据指示加入某QQ群,在客服引导下领取游戏装备。随后客服以账号被冻结为由,要求马某某转账进行账号解封。马某某先后转账5笔共计4300元,事后发现被骗。

五、2022年6月,河南省王某(11岁)在某粉丝QQ群看到推送信息称,进入某QQ群可以免费抽奖和领红包,王某便申请加入了该QQ群。不久群里的“工作人员”告诉王某,其被公司抽中一等奖,奖金6000元,并获得某明星签名。根据“工作人员”指示,王某在该QQ群里先后发红包8次,合计被骗5000余元。

六、2021年4月,湖北省朱某(14岁)被朋友拉入了一个QQ群,群里通知可以投票获得返现。朱某扫描对方二维码后,被要求输入代码88.8,朱某输入后发现手机被扣款88.8元,且无返现通道。随后对方添加朱某为QQ好友称,因朱某转账为未成年人转账,导致公司账户被冻结,必须按要求操作才能解除冻结,否则将通过法院传唤其父母,并要求朱某操作解冻时不得让父母发现。朱某按对方要求出示了父母的付款码,被对方扣款12600元。

七、2022年2月,陕西省秦某(14岁)经朋友推荐加入某“QQ追星粉丝群”,通过群内管理员介绍参加刷单返利活动。秦某扫码进行刷单操作后,管理员以秦某为未成年人为由,要求进行身份审查,并缴纳8000元的审查保证金。秦某便用其母亲账号扫码支付,事后发现被骗。

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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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小切口”专项立法,及时为各方面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法律支撑,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面对如此严峻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和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情况,防范遏制住该类犯罪是首要目标,是立法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实名制是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一项重要源头性工作。规定电信企业依法全面落实电话实名制。根据这一情况,本法作了相关针对性规定,其中实名制方面,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并于12月1日起施行。
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人民意愿和实践需要,以“小切口”专项立法快节奏推进,全面构筑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法治保障。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多发态势,与之关联的网络黑产犯罪滋生蔓延,严重破坏网络空间环境,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电信网络诈骗属于技术性犯罪,利用技术对抗监管的特点突出。各行业必须要通过不断完善风险识别、预警、追踪溯源、异常处置等技术,系统建设本行业的反制能力,提升行业反诈效果和整体能力水平。
国务院建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打击治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确定反电信网络诈骗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治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依法防范、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单位、个人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具体识别办法由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制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对物联网卡的使用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仍然是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类突出犯罪,下一步,全国公安机关将继续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打击治理,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势头。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进行了审议。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予以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flk.npc.gov.cn)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深刻认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台的重大意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追赃挽损是被害群众的核心关切,也是立法过程中的焦点问题。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要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为引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全面提升打击质效。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确保形成强大震慑。
1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下称《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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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