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合法律制度与公众法律意识鸿沟,提升个保法宣传效能
为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提高网络安全防范能力,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组织相关专家撰写了面向公众的法律辅导读本《个人信息保护通识》,现已由人民出版社公开出版。5月31日,中国网络空间安全协会联合多家社会组织和光明网举办了《网络安全法》实施五周年线上座谈会并发布了《个人信息保护通识》。
近期,协会邀请《个人信息保护通识》(以下简称《通识》)作者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通识》能够帮助公众去了解权利、运用权利、维护权利、实现权利。本文作者王军、高成分享了其在研撰中对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思考。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信息的使用、开发与保护在全世界范围内取得了空前关注。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薄弱,如河南村镇银行储户被赋红码事件,涉嫌严重侵害储户的个人信息权利。官方的处罚通报反映出个别党政机关领导,法治意识淡薄,相关人员涉嫌滥用职权,造成了严重不良社会影响。无论从国家治理层面来讲,还是社会公众普法教育而言,提升个保法宣传效能势在必行。
事实上,我国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立法工作启动的很早。例如,2005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五)》增设了“窃取、售卖、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2009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增设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012年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首次对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收集、使用、保管等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原则、承担的义务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此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中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作出了相应规定。2020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更是将个人信息明确纳入人格权编并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202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的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专门法律,既吸纳了全球立法的优秀经验,又充分结合了中国的现实国情,被认为是全球最严格的数据保护法案之一,规定了完备的个人享有的个人信息权利,以及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和责任,科学协调了个人信息保护与合理利用之间的关系。
为何立法的不断推进与现实中公众的法律意识之间存在某种“脱节”?一方面,法律规范和条文本身高度概括性和抽象性的特点,使得非法律专业人士对法律内容及其适用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另一方面,我国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中,与法律和法治素养有关的通识教育还存在不足,其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都需要更加贴近生活、深入人心。因此,法律宣传在促进法律实施,把法律和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在《个人信息保护通识》(以下简称《通识》)的撰写过程当中,我们首先思考的,便是如何提高法律宣传的效能,因此尤为关注读本的通俗性、可读性和实用性。在撰写过程中,以问答的形式将高度凝练、抽象化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活化、场景化的语言,总结了生活中网络及线下常见的与个人信息保护有关的场景,让一般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与日常生活建立更真切的联系。同时,《通识》还就公众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提供了建议并列出了具体的维权方式。 希望《通识》能够帮助公众去了解权利、运用权利、维护权利、实现权利,做自己个人信息的“主人”。(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王军、高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