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位置信息、第3部分:图片信息、第11部分:短信信息。

5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4项通信行业标准报批公示》,公示显示,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通信行业《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部分:总则》等4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6月7日。

4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标准名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部分:总则

标准编号:YD/T 4177.1-2022

主要内容:本文件规定了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最小必要基本原则、评估要求、评估方法以及评估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设计、开发和评估,个别条款不适用于特殊行业、专业应用,其他终端也可参考使用。 

标准名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2部分:位置信息

标准编号:YD/T 4177.2-2022

主要内容:本文件规定了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在处理涉及用户个人信息(位置信息)的告知同意、收集、存储、使用、删除、传输、删除等活动中的最小必要评估规范,并通过设备信息在处理活动中的典型应用场景来说明如何落实最小必要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提供者规范用户个人信息(位置信息)的处理活动,也适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应用软件收集使用设备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标准名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3部分:图片信息

标准编号:YD/T 4177.3-2022

主要内容:本文件规定了在移动应用软件在处理涉及个人信息主体个人信息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等活动中的最小必要信息规范和评估方法,并通过对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典型应用场景来说明如何落实最小必要原则。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提供者规范个人信息主体个人信息(图片信息)的处理活动,也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图片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标准名称: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 第11部分:短信信息

标准编号:YD/T 4177.11―2022

主要内容:本文件是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系列标准中的短信信息部分,旨在贯彻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最小必要的原则,针对APP访问、收集、存储、使用、删除用户手机短信(含彩信、5G消息等多媒体方式)信息等各环节提出相应的最小必要性符合度评估项,并结合典型场景,对APP最小必要处理短信信息进行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者对用户短信信息的处理,也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收集短信信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