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评论:向滥用人脸说“不”

安全侠2021-07-29 10:16:34

事实上,社会各界及舆论并非反对人脸识别新技术。随着人脸识别应用场景越来越广,这项新技术为公众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一些公共服务机构还利用人脸识别技术来打击“黄牛”、侦破案件等,如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推出“人脸识别+身份绑定”系统,使号贩子失去了现场“投机挂号”的操作空间;又如,在不少刑事案件侦查破获过程中,人脸识别技术功不可没。

在充分肯定人脸识别高效率和特殊效用的同时,更应看到其“野蛮生长”产生的负面效应。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去年发布的《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显示,在2万多名受访者中,94.07%的受访者用过人脸识别技术,64.39%的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被滥用的趋势,30.86%受访者已经因为人脸信息泄露、滥用等遭受损失或者隐私被侵犯。

此次最高法发布专门的司法解释来审视人脸识别,可谓切中了当下人脸识别应用的民生痛点、堵点。例如,对于是否必须刷脸进小区这一民生话题,司法解释第10条第1款明文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也就是说,根据这一规定,业主有说“不”的权利。今后,业主可以选择刷卡、电话呼叫等不同方式进出小区。

司法解释第4条对处理人脸信息的有效同意采取从严认定的思路。对于信息处理者采取“与其他授权捆绑”“不点击同意就不提供服务”等方式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自然人同意处理其人脸信息的,信息处理者据此认为其已征得相应同意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条规定不仅适用于线上应用,对于需要告知同意的线下场景同样适用。这意味着,司法解释给相关场景应用开发者划定了一条法律红线,“不交出人脸信息就不能使用”的“勒索式潜规则”已成过去时。

此外,司法解释还规定,在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人脸验证、辨识或者分析,应当认定属于侵害自然人人格权益的行为。这反映出国家在规范人脸识别上重视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式执法,只要在法律的框架内,合理合规合法运行,都应当支持与鼓励。

有理由相信,随着人脸识别司法解释的颁布实施,各地司法部门通过审理相关案件,用司法之剑向滥用人脸识别说“不”,实现自己的“脸”由自己作主,切实保障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不受侵害并不遥远。

相关文章:

“刷脸”才能进小区?居住信息泄露后果很严重

法律人脸识别技术
本作品采用《CC 协议》,转载必须注明作者和本文链接
人脸识别技术在维护公共安全、打击犯罪行为等方面具有广泛应用,但同时使用该技术也存在着风险,包括侵犯隐私权、自由权等基本权利,技术被商业组织或政府部门滥用, 因技术不成熟而导致歧视、偏见等问题。基于对上述风险的担忧,目前美国对人脸识别技术应用采取谨慎态度,在相关规则尚未出台前,限制政府部门对该技术的使用。在联邦和州立法层面,已经有规制人脸识别技术的立法尝试。这些尝试对我国规范人脸识别技术使用是很好的
刷脸支付、刷脸打卡、刷脸门禁……近年来,人脸识别作为一项新的信息技术在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同时因此产生的个人信息侵权纠纷也随之而来。
人脸信息敏感度高,具有唯一性和不可篡改性,一旦泄露将对个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全球范围内人脸识别技术使用相关案例层出不穷。欧盟制定统一法案实施强监管路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陆续出台为人脸数据的安全流通和信息保护保驾护航。此外,人脸识别技术相关标准体系已初步形成,范围覆盖基础技术、信息保护和行业应用。
2020 年 1 月,欧盟《人工智能白皮书》草案拟禁止未来 3 至 5 年在公共场所使用 人脸识别技术, 在同年 2 月正式发布的文件中最终删除了这一禁令。究其原因, 欧盟拟推出 该禁令是因为公共场所人脸识别的特殊性对欧盟所倡导的用户基本权利构成了挑战;欧洲因 其历史记忆, 对人脸识别技术可能产生的歧视等风险更为敏感;现有的法律技术都无法提 供良好的解决方案。欧盟最终删除了这一禁令, 则是因为技
人脸识别技术在数字化时代被广泛运用。由于人脸识别信息包含可识别的工具属性和权利上的个人、公共双重属性,人脸识别信息存在被泄露、不当使用的潜在风险。这不但对个人权益造成严重威胁,而且将破坏社会秩序。通过分析发现,人脸识别信息的运用涉及不同场景、多元主体利益,存在不同强度的风险,而运用场景化分析框架能够对相关风险进行针对性预防和规制。因此,有必要以信息处理目的、主体、方式、场合 4 要素确定价值位阶标
《征求意见稿》强调当实体组织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时,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依法取得书面同意。《征求意见稿》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同样做出严格约束,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人脸信息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
人脸识别”也称为面部识别,是一种旨在识别图像或视频中人的方法,被称为“21 世纪十大人类生活”的革命性技术。一方面,大家都在关注“人脸识别”底层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随着人脸识别技术逐渐被大规模推广和使用,对其产生的风险也更为敏感,亟需建立一种技术实用性与公民隐私之间的平衡。本专题从法律规则、适用边界、技术研究、风险考察等方面,研究探讨人脸识别技术发展及应用规则与逻辑。
专家周四表示,乌克兰正在使用面部识别技术来识别在其领土上丧生的入侵俄罗斯军队高官,这是一种复杂且前所未有的软件技术途径,可能在应用中会产生一系列问题。有的国家利用这一过程产生的细节试图追踪并通知死者家属,乌克兰称此举旨在穿透俄罗斯的战争信息过滤器。虽然这种类型的人工智能可以穿透战争迷雾或克里姆林宫保密为有关家庭提供信息,但产生错误的可能性是相当大的和后果性的。
安全侠
暂无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