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省份已出台“数据条例”,加强数据监管刻不容缓

VSole2021-10-09 09:52:43

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各地已经行动起来。据梳理,目前,已有广东等11个省份出台了与数据相关的条例(包括大数据条例、数据条例、数字经济条例,统称为“数据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正文请点击《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

上海市正在制定数据条例。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研究所执行所长崔丽丽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最基本生产要素,其所有权、交易转让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和商业价值变现、未来经济发展等方方面面。在目前针对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强化监管的背景下,针对数据方面的立法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注册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数量及其数据应用范畴和导向领域又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在缺乏国家性立法的情况下,加强对互联网经济领域数据要素的合规性管理就成为各地面临的重要问题。

无锡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吴琦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以及信息技术和人类生产生活的深度融合,各行业各领域数据迅猛增长、海量聚集,对各地的生产生活等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数据及技术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同时,数据安全问题和数据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核心领域数据,加强数据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刻不容缓。

目前,山东、天津、安徽、吉林、山西、海南、贵州已出台大数据条例,河北、广东、浙江已出台数字经济条例,深圳出台了数据条例,上海市正在制定数据条例。例如,近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的范围;对数据采集划出“禁区”,强调不得重复采集能够通过共享方式获取的公共数据;《上海市数据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从数据权益保障的角度出发,确认了各类主体的数据权益保护机制。

由于大数据时代的数据体量大、种类多、算法复杂等特点,以及数字平台经济的外部性问题,使得大数据环境下的数据安全出现了有别于传统数据安全的新威胁,比如数据泄露问题愈发严重,传统安全机制与大数据发展特征不匹配;数据流动不断加快、路径日益复杂,数据追踪和机密性保障压力加大;数据安全产业基础薄弱,对数字经济发展和数据安全形成制约;数字新业态和平台经济复杂算法对数据安全形成新挑战等。”吴琦表示,当前我国地方数据要素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数据交易机制和产品体系有待健全,特别是权属界定不清、要素流转无序、定价机制缺失、安全保护不足等问题成为制约地方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主要问题。为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推动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加强数据监管、明确数据交易的法律规则和地位,有利于为各地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注意到,不少地方提出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例如,山东要求编制和实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规定算力基础设施、信息通信网络、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推动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突出强调农村地区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数字化发展时代,全社会数据总量将爆发式增长,而打通数据流动通道,提供快速的数据分析能力,离不开构建完善的数据产业生态,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势在必行。”吴琦表示,数字基础设施主要涉及5G、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以及基于数字技术而形成的各类数字平台。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基础在于算力和安全,建议建设全闪存数据中心和超强算力网络;同时,发展多方安全计算、隐私计算等技术产业。安全多方计算、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可以实现原始数据不出本地,只交换计算结果,做到数据共享的“可用不可见”,解决数据信任和隐私保护、溯源等难题。

崔丽丽表示,数字基础设施对于城市管理要素的数字化、未来城市管理的数字化和数字乡村建设具有决定性作用。城市数字化的基础是数字化互联互通,特别是在隐私保护前提下的互联互通和应急预警及防灾减灾应用,是保障城市韧性的重要支撑,也是各地在数据管理方面最先要突破的领域。

NIS研究院整理编辑

本文源自: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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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ole
网络安全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