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X0_0X2022-08-11 16:08:09

关于《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适应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趋势,鼓励和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应用,保障运输安全,我司在系统梳理总结自动驾驶汽车试点示范运营情况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网址:http://www.mot.gov.cn),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电子邮箱:yssclc@mot.gov.cn。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车辆管理处(100736)。

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7日。

附件:《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22年8月8日


汽车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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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应急管理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消防救援总队,新能源汽车企业和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进一步压实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
工业和信息化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企业监测平台建设指南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五门拟在汽车安全领域试行沙盒监管制度。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交通运输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规范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保护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汽车数据合理开发利用。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已经2021年7月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1年第10次室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公安部、交通运输同意,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10月11日,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国家十门联合举办的“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简称“国家网安周”)隆重开幕。
中心党委书记、副主任蒋艳受邀参加并主持2021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自动驾驶与道路安全”峰会。蒋艳表示,随着汽车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自动驾驶已成为业界关注的重点,迎来了发展的机遇期。与此同时,自动驾驶汽车在规模化、商业化落地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在自动驾驶时代,保障汽车安全行驶和道路安全成为产业届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
目前,汽车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而随着智能汽车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给汽车这个已为人们所熟知的事物带来了新的功能。但是,自动驾驶、智能导航等业务的应用,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引发了人们对其数据安全的广泛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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