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六度被“撞开”,人脸识别真的安全吗?

VSole2022-07-24 14:50:19

近日,一起事关人脸识别的一审判决引发社会关注。

在此案中,李某接到一通自称是警方打来的电话,在对方提供的网站上下载了两个APP,又按对方要求到银行办了一张借记卡,并向该卡转账40余万元。当李某发现卡上的钱被转走后才意识到上当了。随后,李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派出所民警确认她遭遇了电信诈骗。李某认为,在其受骗过程中银行也有一定责任,遂以“借记卡纠纷”为由将银行告上法庭。

6月30日,此案迎来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李某在受骗过程中,操作存在明显过错,而银行完整履行了人脸识别、手机验证码确认和人工电话确认的义务,判其无责。

判决一出,引发了各界人士的讨论。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中,李某的人脸信息被诈骗者轻易获得,并成功“撞开”人脸识别防护系统达6次之多。

人脸识别,还安全吗?

系统被什么“撞开”?

2021年6月19日10时30分,身在北京的李某接到自称“陈警官”的电话,称她的护照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涉嫌非法入境,要求李某向哈尔滨公安机关报案。“陈警官”确切知晓李某的身份证号码,使李某信以为真。随后,电话被转接到自称是哈尔滨市公安局“刘警官”的手机上。“刘警官”提供的网址显示,李某涉嫌一桩反洗钱案,通缉公告上李某的身份证号和户籍信息均准确无误。

为了“洗清罪名”,李某按照“刘警官”的要求,下载了“公安防护”和“瞩目”两款手机应用。在“瞩目”上,李某与“刘警官”共享了手机屏幕,以“确保”是本人操作。在“刘警官”指导下,李某设置了呼叫转移和短信转发,将自己手机来电和短信都转移到“刘警官”的手机号码上。

“刘警官”以“清查个人财产”为由,要求李某办理银行卡。李某在附近银行办理了借记卡,同时开通了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随后将个人积蓄转到新办的借记卡上,共42.9万元。

察觉出不对的李某登录手机银行发现,借记卡中的存款不翼而飞,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调查时发现,诈骗者在转账过程中,6次“撞开”人脸识别系统,6次操作均显示“活检成功”。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诉记者,视频通话过程中,简单的人脸录像几乎不可能“撞开”人脸识别系统,也就是说,诈骗者不是通过李某在“瞩目”上简单的一段露脸录像就完成了“撞库”。

“可能是活化软件。”一位曾参与某国有商业银行人脸识别安全验证项目的人士对记者说,在拿到一段人脸录像后,用活化软件对人脸进行建模,有可能“骗开”人脸识别系统。“在录像中,受害者极有可能已经做出过眨眼、张嘴、摇头等人脸识别系统经常要求受试者做出的动作。”

值得注意的是,人脸识别并不是商业银行核验身份的唯一一把锁。在大额转账、修改密码、申请开通手机银行时,银行的验证方式有人脸识别、手机验证码认证和人工电话核实。遗憾的是,李某因听信“刘警官”的话,对手机进行了设置,没有接到银行发给她的手机验证码和银行客服的核实电话,这些电话和短信都被诈骗者截获了。

银行是否有责?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类似案件并不只有李某这一起。所有的案件都指向一个疑问:在电信诈骗中,银行应承担什么责任?

李某一案中,一审判决银行无责,引发了一些不同意见。李某的爱人马某是此案中李某的代理人。马某在银行系统工作,他认为,银行定下的“人脸识别+短信验证码”的验证模式,其目的是确保由用户本人亲自操作转账。李某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诈骗人员从账户中转走钱,银行应当承担保管不力的责任。“这就好比,本来约定需要我本人去银行才可以转账汇款,现在别人假冒我,银行没有发现,那么造成的损失不应该由我完全承担。”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对记者表示,银行完全无责的说法,她也不认可。劳东燕认为,去银行办理存款等,如果不同意采集人脸就办不了相应业务。“也就是说,人脸识别是银行引进的一套系统,银行和科技公司是风险的共同制造者,当然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此外,从预防的效果来看,让银行承担一部分责任,有助于倒逼金融系统提升安全等级,查补漏洞。”

一审法院在判词中称,李某在受骗过程中“过错明显”。对此,有人认为,这是一起典型的电信诈骗案,银行和个人储户都没有过错,个人储户只是受害者。朱巍告诉记者,人脸识别并不是绝对安全,诈骗者和守卫者都在发展之中,不能认定银行有过错;但他同时认为,如果说个人储户“过错明显”,也不成立。“个人储户因看到对方掌握自己准确的身份证号和户籍信息,才信以为真,这与前一段时间一些存储个人信息的服务器被攻破有关。”朱巍坚持认为,储户是受害者,不是过错方。

上述银行人士告诉记者,“活检”是为了区别真的人脸和仿制品,如果诈骗者通过对李某的人脸信息建模,骗开识别系统,且骗开了6次,那“活检”就形同虚设。“也许在法律上,银行使用短信验证码和人工电话等多种途径进行身份验证,已尽到义务。但在技术上,‘活检’这一关的漏洞还是很明显的。”该人士告诉记者,李某错在不应设置电话呼叫转移和短信转发,接不到银行的验证码和人工电话,人脸识别就成了唯一的验证手段。“应该尽可能地使用多重验证方式,避免只用一种。”该人士说。

人脸信息安全如何保障?

李某案发不久之后,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审议。在这部法律中,人脸信息被列入生物识别信息的一种,被当作敏感信息进行保护。然而,有法学界人士认为,现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较为特殊的人脸信息没有单独的保护措施。人脸作为长期外露的一项生物特征,极易被获取,应加大保护力度。

2020年,山东济南、天津等地出现售楼处安装监控探头,提取并识别到访客户人脸信息的事件之后,一些看房者被迫戴头盔看房,以保护人脸。彼时,人脸信息的安全问题引起了诸多人的警觉。

劳东燕一直认为,有必要将生物识别信息单独立法予以保护。“现行法律将人脸信息的特别保护主要寄托在个人同意环节上,这意味着,个人在知情同意后就要承担一切后果。但是,作为个人,可能根本不清楚同意后要面临怎样的风险和后果;此外,很多场景下,人们是被迫同意的,如果不同意,就无法正常使用服务。显然,不应该让个人承担全部的风险与责任。”劳东燕说。

朱巍则认为,人脸信息作为生物识别信息的一种,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中都已有明确规定,人脸信息的保护原则,与其他个人敏感信息所遵循的原则没有不同,个人信息主体享受的权利也是一样的。“立新法的意义不大。更重要的是由有关部门制定出详细清单,规定哪类单位、在何种场景下有权进行人脸采集和识别。我认为,现在离对人脸信息前端采集设备进行重新登记、备案和审批的工作,已经不远了。”朱巍说。

银行人脸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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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新闻周刊微信公众号7月18日消息,要想从交通银行卡中转账,需要用户在手机银行App上进行人脸识别,并进行短信验证。 李红陷入了诈骗分子的圈套,她的手机短信被拦截,手机号被设置了呼叫转移,令她的验证码落入他人手中,且无法接听银行的确认电话。更严重的是,“人脸识别”被攻破了。银行系统后台显示,在进行密码重置和大额转账时,“李红”进行了6次人脸识别比对,均显示“活检成功”。
去年8月,马琳在北京办理签证期间,接到了一个自称是公安局的电话。对方称她涉嫌境外洗钱,口气强硬。据她回忆,自己只在中国银行办理业务时使用过这张新身份证。不满于中国银行的回复,马琳进而向北京银保监会投诉。有被盗刷的交通银行储户认为,犯罪分子指定交通银行而不是其他银行,是因为他们发现并利用了交通银行的人脸识别漏洞。
人脸信息敏感度高,具有唯一性和不可篡改性,一旦泄露将对个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全球范围内人脸识别技术使用相关案例层出不穷。欧盟制定统一法案实施强监管路径。《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陆续出台为人脸数据的安全流通和信息保护保驾护航。此外,人脸识别技术相关标准体系已初步形成,范围覆盖基础技术、信息保护和行业应用。
人脸信息作为生物识别信息的一种,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中都已有明确规定,人脸信息的保护原则,与其他个人敏感信息所遵循的原则没有不同,个人信息主体享受的权利也是一样的。
2020年,网络安全挑战再度升级,各行业勒索攻击、数据泄露事件层出不穷。
全球知名数字身份验证工具提供商OCR Labs近日曝出敏感数据泄露事件,导致大量银行和政府客户面临严重风险。
法院虽然认定了原告交通银行借记卡中的存款是被境外人员通过人脸识别等方式盗刷,但认为原告“未就其案涉银行账户尽到力所能及的审慎管理义务”,被告无需对原告案涉借记卡内资金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征求意见稿》强调当实体组织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时,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依法取得书面同意。《征求意见稿》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同样做出严格约束,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人脸识别技术使用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人脸信息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
人脸识别技术,爆出巨大丑闻。 清华大学的一条重大发现,利用人脸识别技术的漏洞,“ 15分钟解锁19个陌生智能手机 ”的事件,惊呆了我们科技圈的小伙伴 。
人脸识别的时候,一定要穿上衣服啊!!
VSole
网络安全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