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我国从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序曲——《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系列分析之一

VSole2021-09-26 14:10:35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从六大重点任务入手,对未来十五年我国如何具体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进行了具体谋划。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知识产权中心将发布系列文章,对《纲要》进行全方位的分析,以飨读者。本篇为系列文章第一篇,着重于对《纲要》出台的战略背景进行分析。

一、发挥知识产权创新牵引作用,有效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年9月20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日内瓦发布了《2021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报告称,自2013年以来中国排名持续稳步上升,这“凸显了中国政府政策和激励措施对于促进创新的持续重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迈入新的阶段,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已成为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而创新是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源动力。知识产权作为承载创新、激励创新的重要方式,已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因此《纲要》围绕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创新激励保障、有效促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从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知识产权国际治理六个方面的建立与完善工作入手,对我国知识产权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具体实施路径进行了细致规划。

二、回应知识产权相关挑战,加快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改革进程

我国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秉持以问题为导向,更加精准地贯彻新发展理念。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给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了诸多挑战:

第一,新技术带来的挑战。以5G+垂直行业融合发展为例,5G标准持续演进,5G技术全力支撑着我国经济社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发展;但与此同时,5G+融合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依然凸显,不同行业对于合理的知识产权费用、具体的收费方式等仍难达成共识,不利于融合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新经济带来的挑战。我国经济发展已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要素与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新常态。在此背景下,原有的知识产权发展模式不足以支撑新经济发展的要求。比如我国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较低,2020年为34.7%;企业境外专利申请活跃性不足,2019年向境外提交专利申请(含PCT)的企业占比仅为3.7%;产学研合作创新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如2020年企业与高校及科研单位的专利合作创新率为6.5%。[1]

第三,新形势带来的挑战。世界经济格局深刻演变,发达国家愈发“以知识产权为名”来维护其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下的贸易利益,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平衡性与普惠性被打破。《纲要》统筹规划,积极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给知识产权制度带来的挑战,包括明晰要建立健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快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建立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调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等,加快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改革进程。

三、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指明应对知识产权发展各种复杂关系的根本路径

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我国发展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空前上升、需要平衡处理的关系也更为复杂困难。总体国家安全观不仅是一种世界观,更是一种方法论,从整体和系统的角度对在维护国家安全整体目标下,应如何处理内部与外部、当下与未来、稳与进等各种关系提供了具体的方法指导。[2]就知识产权发展而言,政府与市场、国内与国际、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之间如何有效协调、整体提升我国国家核心竞争力,是新形势下亟需回答的问题。《纲要》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对如何应对知识产权发展中各种复杂关系,提供了有效路径:

第一,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处理。《纲要》明确指出尊重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机制;政府将在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等方面积极发力,共同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国内与国际关系的处理。国内层面,我们要专注于“干好自己的事情”,从知识产权有效创新、知识产权制度有效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效协作等各方面入手,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国际层面,我们要以国际视野谋划并深度参与到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工作中去。包括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构建多边和双边协调联动的国际合作网络等,推动开放包容、平衡普惠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建立。

第三,知识产权数量与质量关系的处理。一方面,不忽视知识产权“量”的累积,引导中小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布局,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另一方面,注重提升知识产权发展质量与效益,引导相关主体向“质”的方向转移。包括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等,充分实现知识产权 “平衡发展”与“充分的发展”。

[1] 数据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2020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

[2] 参见刘驰,“阐释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三个视角’”,载于《吉林党校报》202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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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ole
网络安全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