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含沙射影辱骂同学,升级成群聊骂战,双方均承担相应责任

VSole2022-08-17 15:41:36

昔日同窗因为一条未指名道姓的朋友圈反目成仇,不仅在群聊中互相攻击谩骂,最后还闹上法庭……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名誉权侵权案件,判决被告徐女士赔偿原告赵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原告赵女士赔偿被告徐女士精神抚慰金及合理开支共18000元,双方于共同所在的聊天群中互相赔礼道歉。判决后,被告徐女士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案情回顾

赵女士与徐女士为同专业同学,毕业后二人都从事同一领域工作。2020年9月8日,赵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了一条侮辱性言论,引来多位微信好友前来“吃瓜”,并纷纷在评论区讨论所指为谁。当日凌晨两点,徐女士通过二人共同好友得知此事,并在下午于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对赵女士的“爆料”进行了澄清式回应。由于情绪激动,徐女士的言论同样带有诸多侮辱、攻击性用语。当日晚上,二人在某包含33人的同学群中用语音、文字等方式多次互相侮辱、谩骂,话语粗鄙、不堪入目。因二人交际圈多有重合,事情发生后,许多曾经的同学与校友都来询问涉案朋友圈的真实性,甚至与两人不相熟的人也知晓了此事,引发了广泛讨论和传播,对二人的工作和生活都造成了一定影响。

事后,赵女士将徐女士告上法庭。赵女士认为,她发布了一条跟徐女士无关联的朋友圈信息,但徐女士擅自发布朋友圈信息回应并借机污蔑,同时还在同学群中对其数次辱骂,以上举动侵犯了赵女士的名誉权,要求徐女士赔偿25000元并公开道歉。

被告徐女士辩称,此纠纷是赵女士先行挑起的事端。虽赵女士未明确对自己指名道姓,但赵女士涉案朋友圈言论中使用之前确实发生在徐女士身上的事情用于描述被辱骂对象,以含沙射影的方式进行指代,使得众多熟悉徐女士的同学好友产生联想,借此得知赵女士就是在辱骂自己。徐女士在同学群中辱骂赵女士则是被迫反击。徐女士因此事长期失眠并产生抑郁倾向,遂对赵女士提起反诉请求,要求法院追究赵女士对其名誉权的侵权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

1.被告徐女士需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根据二人提交的证据,从案外人与徐女士的聊天记录以及赵女士侵权朋友圈的评论中可以看出,虽赵女士未明确指称其内容所针对的当事人是徐女士,但二人的好友可通过赵女士发布的朋友圈内容、徐女士于纠纷前在自己朋友圈发布的相关内容,确定赵女士上述发布内容所指之人即为徐女士,因而赵女士此举确实侵犯了徐女士的名誉权。

2.原告赵女士亦需为其不当言论承担不利后果。

尽管赵女士发布不当言论在先,徐女士为维护自己名誉形象在后,但是同样采用了人身攻击的方式,且用词侮辱性极强,明显属于维权不当,已经超出合理且必要的范畴,并对对方的名誉造成一定损害,故亦需承担不利后果。

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徐女士赔偿赵女士精神抚慰金5000元,并于二人共同所在的聊天群中公开向赵女士赔礼道歉;判令赵女士赔偿徐女士精神抚慰金及合理开支共18000元,并于二人共同所在的聊天群中公开向徐女士赔礼道歉。判决后,徐女士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示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封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徐女士与赵女士在各自朋友圈及共同所在的班级聊天群中互相侮辱、谩骂,对双方的社会评价和心理感受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原被告系同学关系,比起一般社会人际关系,在社交平台上交往时本应更加亲密友善,礼貌相待。我国乃文明礼仪之邦,《诗经》中传诵至今的“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生?”就是讲的鸟儿尚呼朋引伴,人们更需亲友比朋,朋友之间相待要真诚友爱,往来之礼不可失。

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亦倡导公民行为需遵循文明、友善原则,倡导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此种倡导也涵括网络世界。在网络社交平台中,信息发布与传播更加便捷快速,公民应更加自觉地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约束自身言行。本案中,原被告双方选择在包含共同朋友同学的微信朋友圈与聊天群中采用贬损言辞互相攻击对方,对于和谐网络环境的污染破坏程度不言而喻。故而对在网络环境里不加约束随意攻击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行,有必要进行司法规制,以清朗社会风气,呼吁文明传统回归。

法律法院
本作品采用《CC 协议》,转载必须注明作者和本文链接
网络安全事件调查是现代企业网络安全体系建设的关键组成部分。为了防止网络攻击,仅仅关注于安全工具的应用效果远远不够,因为安全事件一直都在发生。安全团队只有充分了解攻击者的行踪和攻击路径,才能更好地防范更多攻击时间的发生。
如果人们想采取法律行动,法律将允许法院强迫公司交出用户的身份。这些法律将要求社交媒体公司收集所有用户的详细信息,并允许法院强迫公司交出用户的身份,以帮助诽谤案件。社交媒体公司也将为其发布的用户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免除管理网页的个人和公司的责任。
勒索组织将窃取数据存在云上,受害企业利用法律成功索回。
个人信息泄露现状仍需重视 数字经济已成为我国GDP增长的重心。如单位或个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信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个人可以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作出是否同意隐私政策及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请求的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结果的通报法办〔2020〕3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
据外媒报道,莫斯科仲裁法院近日扣押了戴尔有限责任公司约1100万美元,因为该公司未能如约向当地IT系统集成商提供服务。这项对美国计算机巨头戴尔的诉讼由总部位于莫斯科的IT系统集成商Talmer于上个月提交。法院裁决文书上指出。
消费者的微信头像、昵称、地区和性别,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扫码点餐”时,餐厅擅自提取以上信息是否违法? 近日,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一名消费者在火锅店就餐时被要求扫码点餐,消费者认为该店获取的诸如手机号、生日、姓名、通讯录等信息与餐饮消费无关,商家侵犯了其个人信息。法院审理后,判决火锅店停止侵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既涉及流量劫持、流量造假、刷机、恶意通知、妨害平台生态系统、屏蔽广告等与数字经济息息相关的内容,也涵盖了商业诋毁、拒绝交易等典型不正当竞争行为,既为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发展与成长提供了必要空间,也为相关市场主体行为的合法性判断提供了有益思路。
近日,高港法院分别通过远程视频和现场开庭的方式审理全市首例非法侵入港澳台自助签注机进行旅游签注牟利案,被告人陈某等7人被指控为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VSole
网络安全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