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安条例百问13、14:关于数据开发利用和交易管理

VSole2021-11-20 11:57:23

小贝案语

11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此,小贝说安全设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后文简称《条例》)解读专栏,以百问百答的形式对《条例》进行系列解读。

需要指出,这些解读只是专家个人观点,不代表官方意见;且这些解读针对的是征求意见稿,未来条文本身可能会发生变化,不排除会有新增和删除。

对应条款

第七条国家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并依法对公共数据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明确数据交易机构设立、运行标准,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行为,确保数据依法有序流通。

解读

当前,信息资源日益成为重要生产要素和社会财富,信息掌握的多寡成为国家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

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作为一种与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传统要素并列的新型生产要素。

此后,如何发挥数据的生产要素作用引起社会热议,各地也积极开展与此相关的地方立法。但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往往对三个词没有加以区别:共享、开放、开发利用。甚至在很高层级的立法中,以上三个词也有混用的情况。

事实上,共享、开放、开发利用分别代表了数据发挥生产要素作用的三个阶段、三种形式。《条例》对此作了科学、精确区分。如下图所示。

共享,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百姓少跑腿、信息多跑路”要求,在政府内部实现不同部门之间数据的共享。例如,公民到公安机关办事,如需查验学历证明,不必要求当事人返回家取毕业证,公安机关直接按程序调用教育部门的相关数据即可。多年以来,政府部门内部形成了很多“数据孤岛”,打通这些孤岛面临很多困难,尤其是很多部门不愿共享、不敢共享、不会共享。但无论如何,至少在体制机制上,国家已经作了部署。

开放,则在共享的基础上更进一层。此时数据不仅仅是在政府内部流转了,而要可供社会查阅、使用(这也是“开放”的本意)。这种场景下,面临的问题与“共享”明显不同。例如,哪些数据可以开放?开放给谁?数据离开组织、进入社会后如何保障数据的安全?这些问题的难度也很大,但国家也已部署了有关试点,进行了体制机制探索。

开发利用,则是数据发挥生产要素作用的最高阶段。其与共享和开放最大的不同,是需要对原始数据进行加工,生产出不同的数据产品(无论采取何种隐私保护算法、模型,其结果本质上都是数据产品)。而在共享和开放形式下,并不强调数据本身的改变。

这意味着,对同一批健康医疗数据进行开发利用,可以分别产生供保险机构、药厂、医院、医学院使用的不同数据产品。例如,对保险机构而言,其在核保时关心投保人是否真正发生了诊疗、住院事实,其需要的数据产品涉及到某个具体人;对药厂而言,其关心某种病的患病人群在性别、年龄、居住环境、遗传、生活习惯等方面有哪些共同特征,但其并不关系具体人的信息。

由于开发利用涉及经营问题,故此时面临着一系列更为复杂的难题,截至目前基本都没有答案。如图所示。

显然,共享、开放、开发利用涉及的法律关系也不同,这三个词不能随意混用。

对应条款

第七条 国家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促进数据开发利用,并依法对公共数据实施监督管理。 

国家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明确数据交易机构设立、运行标准,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行为,确保数据依法有序流通。 

解读

我国共出现过两次建设数据交易机构的热潮。

第一次是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之后,这是指导我国大数据发展的国家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

第二次是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由此明确了数据是一种新的生产要素。

两个重要文件的发布极大激发了地方对数据交易机构的热情。但事与愿违,几年下来各地的数据交易量寥寥无几,两次热潮中建立的数据交易机构绝大多数宣告失败,留存下来的也多是苦苦支撑,少数盈利的则是靠信息化集成、软件开发等其他业务收入填补。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数据交易涉及的数据保护还没有上位法规定,一系列法律问题没有解决,甚至“数据交易”本身还存在很多有争议的理论问题。这也说明,尽快在法的层面明确数据交易规则,已成当务之急。

为此,《数据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数据交易管理制度,规范数据交易行为,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尔后,《数据安全法》在第三十三条对数据交易中介服务的机构提出了要求:应当要求数据提供方说明数据来源,审核交易双方的身份,并留存审核、交易记录。但上述条款并不能回应社会对数据交易管理制度基本内容的关切。与数据交易有关的基本规定只能留待《条例》解决。

《条例》指出,数据交易管理制度的关键是明确数据交易机构设立、运行标准,以规范数据流通交易行为,确保数据依法有序流通。这些机构设立、运行标准将在后续专门制定,《条例》通过授权制定文件并明确文件主要内容的形式建立了数据交易管理制度。

相关文章:

数安条例百问 1:关于《条例》的定位

数安条例百问 2:关于《条例》的结构

数安条例百问3、4:关于“网络数据”和“数据处理者”

数安条例百问5、6:关于《条例》的适用范围

数安条例百问7、8:关于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和管理

数安条例百问9、10、11、12:关于重要数据

数安条例百问13、14:关于数据开发利用和交易管理

数安条例百问15、16、17、18、19:关于数据处理者安全保护义务

数安条例百问20、21、22:关于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数安条例百问23、24、25、26:关于网络安全审查

数安条例百问27、28、29、30:关于“一般要求”中的几个特定考虑

数安条例百问31、32:关于“合法、正当、必要”原则

数安条例百问33、34、35、36:关于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数安条例百问37、38、39、40:关于“同意”

数安条例百问41、42、关于“删除”

数安条例百问43、44、45:关于个人行权

数安条例百问46、47、48:关于生物特征应用和一百万人以上个人信息处理者的适用

数安条例百问49、50、51:关于重要数据处理者义务

数安条例百问52、53、54:关于备案、培训与采购

数安条例百问55、56、57、58、59:关于年度评估与对外提供数据的风险评估

数安条例百问60、61:关于征得主管部门同意要求及云安全评估要求

数安条例百问62、63:关于数据出境的概念

数安条例百问64、65:关于数据出境的几种条件和例外情况

数安条例百问66、67、68:关于数据出境的单独同意、评估条件与国际协议

大数据
本作品采用《CC 协议》,转载必须注明作者和本文链接
随着春运出行高峰临近,消费者频繁买年货、预订机票和酒店,数据“杀熟”相关话题又登上热搜。近期有媒体报道,在同一平台、同一时间、预订同一航班,3部手机机票差价高达930元。还有消费者在订餐时,发现自己等级较高的账号显示的价格贵,等级较低的反而有优惠。
数据农业
2023-11-28 14:39:23
数据,已经渗透到当今每一个行业和业务职能领域,成为重要的生产因素。
非医疗机构对个人健康信息收集量的扩大将持续威胁个人医疗隐私。一是个人隐私被侵犯,使个人受到歧视。数据中间商属于该法律规定的信息处理者,《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信息处理者必须遵守一系列的隐私保护原则及义务。其中对数据中间商行业最具影响的是公开透明原则。数据中间商通过自动化决策以及数据画像对个人进行精准评价,并用于销售与健康相关的产品。
2022数据十大关键词
2022-06-30 13:49:23
为进一步加速推动我国数据智能转型进程,推动“十四五”期间数据智能产业交流与合作,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指导,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数据技术标准推进委员会(CCSA TC601)主办的2022数据产业峰会于6月28日在京召开。
数据安全和效率并非无解难题
数据工程中心已与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达成“一考双认证”的合作模式,2022年4月21—24日将于线上召开第一期培训班。
不断轰炸的垃圾短信,偷偷“窥屏”的流氓APP,过度滥用的人脸识别......强调效率的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泄露也越来越变得“方便快捷”。随着数据安全的种种漏洞逐渐暴露无遗,用户对互联网的不信任感也日益加剧。数据隐私之痛,究竟需要用什么方式来“刮骨疗伤”?值得期待的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行动起来了。
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可以将您的网络安全战略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当我们上网时,我们会留下数据的痕迹。我们绝不会希望我们的数据落入坏人之手。 收集我们数据的组织将此视为以客户为中心的监管要求;从而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网络安全。
随着整个社会信息化进程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智能终端被人们使用,与之而来产生的数据量愈发庞大,促进了数据时代的到来。数据对整个国家、社会的各个行业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也带来了严峻的问题——用户个人隐私泄露问题,而个人的隐私安全涉及到国家的社会安全、政治安全和军事安全等。因此,针对数据隐私保护问题,分析数据环境下的安全风险,结合可搜索加密、全同态加密、安全多方计算等技术,对数据环境下的
数据时代,数据泄露事件层出不穷,数据安全已经成为阻碍数据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确保数据时代下敏感数据的安全尤为重要。针对数据安全所面临的挑战,提出以数据安全治理为中心的安全防护方案,重点从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角度阐述了数据流转每个环节中的安全风险以及防护措施,为数据环境下敏感数据的安全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VSole
网络安全专家